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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0 来源:

       

 

校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和学校清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从即日起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及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校园清廉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取得成果。

二、活动主题

强化校园“廉”文化  焕发湖工新活力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四、活动安排

1创新开展纪法学习。围绕《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制度,纪委办摘编成《廉政宣传教育应知应会100题》,各学院、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测试,测试题由纪委办提供(见附件1),采取闭卷方式,测试结果报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委办)

2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各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将廉政宣传教育作为支部书记讲党课的课程内容之一(今年以来已经讲过廉政党课的可不重复安排)。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精选1个支部书记的优秀讲义和学习照片上报校纪委办。(负责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委办)

3廉政宣传标语、廉政素材展播。在学校楼宇媒体播放廉政主题标语、视频素材作品。宣传部、各学院通过广播、电子屏、黑板报、易拉宝、橱窗等方式,营造廉政宣传活动氛围。标语内容由纪委办提供(见附件2),视频资料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播放。(负责单位: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委办)

4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纪委办可提供的警示教育片有《党史中的清廉故事》《远离家庭腐败》《深化金融反腐》《围猎——行贿者说》等,请各单位自行选择合适内容或到纪委办预约借用。(负责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委办)

5纪委委员走访联系学院。纪委委员在日常走访指导所联系学院时,可结合以上安排对学院工作进行指导。各学院要主动邀请所联系的纪委委员列席学院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指导搞好廉政风险防控、日常监督等工作。(负责单位(人):纪委委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好“廉政宣传宣传月”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广泛发动;通过多种宣传渠道积极搭建廉政文化建设的宣传平台,深入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规矩规则意识。

2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除了完成本方案要求的工作外,倡导、鼓励各单位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彰显特色,打造品牌,进一步强化主动作为意识,增强活动效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15日前通过电子文档形式报学校纪委办。纪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相关活动材料请按照下列方式报送: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688908

邮箱:hgjwjc@hnie.edu.cn

 

附件:1廉政宣传月应知应会100题

2清廉湖工建设宣传教育标语(参考选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审核人:李艳红  刘光辉  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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