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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4 来源:

       

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由所在党组织产生(原则上不得由部门或单位正职担任),接受所在党组织领导,负责所属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业务上接受学校纪委的领导、指导和培训,及时向学校纪委汇报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维护并监督检查所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所属党组织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纪委的决定情况。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2.维护并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的政治生态情况,协助学校纪委开展党组织政治生态研判及廉政“画像”工作。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3.各学院(部、中心)纪检委员参加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加强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对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人才引进、绩效分配、预算经费使用等工作的监督。

4.协助所在党组织合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

5.协助所在党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参与制定所在党组织对党员的学习教育计划,并经常监督检查学习教育计划执行情况。

6.了解党员、群众对所在党组织和中层领导干部的批评意见,及时报告所在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纪委汇报和反映党内外群众对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校内各级领导干部在遵守党纪党规及其他方面的重要意见。

7.发现党风党纪及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或收到所属党组织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只涉及普通党员的,及时向所属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报告,涉及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中层副职以上)的径报学校纪委。

8.加强与学校纪委的工作交流、沟通和研讨,共同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的单位,既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纪检委员的责任。

10.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相关事项和内容。

11.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参照执行。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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