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1月28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锚定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目标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激浊扬清之风吹遍三湘大地,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伟大成就、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在维护党的领导、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上忠诚履职,把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方略贯穿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审核人:李艳红 刘光辉 程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