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高校腐败案一再警示,高校绝非清净之地,也不是清水衙门,对高校腐败问题必须大力整治,坚决把象牙塔里的蛀虫清除出去。一段时期以来,一些省(市)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敢于亮剑,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释放了“高校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一、迷失初心使命,深陷权力牢笼
2021年6月9日,北方工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沈志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6月28日,沈志莉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20年5月,北京市委巡视组对北方工业大学等市属高校党组织开展巡视后,向北京市纪委监委移送了沈志莉有关问题线索。同年11月2日,市纪委监委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于同日采取留置措施。
在北京市纪委监委最初的调查中,学校的不少教职员工对沈志莉的工作能力还是肯定的,但很多人没想到这位业务骨干竟然有如此多的违纪违法行为。如多次匿名诬告他人,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参加迷信活动,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招聘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巨额贿赂,构成受贿罪。
沈志莉的部分违纪违法事实,触目惊心:
(一)政治品行恶劣,为泄私愤匿名诬告他人
在2006年至2020年间沈志莉多次在工作中与他人发生矛盾,为了发泄不满,她就恶意编造不实内容,先后20余次向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市委巡视组等多家单位进行匿名诬告,涉及2所高校及市委教育工委8名局级领导干部,对学校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二)长期随意弄权,分管领域变权力“自留地”
沈志莉利用长期分管学校人事工作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接受他人请托,收受巨额贿赂,不顾招聘规定、招聘条件及工作程序,先后为20余人安排工作,16人因此解决北京户口,11人入职北方工业大学担任教师、辅导员或行政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98万余元。更为恶劣的是,她默许个别人员入职后不到岗、解决北京户口就离职。其中,一个在校时间为零、工作经历为零、档案信息为零的“幽灵干部”,竟堂而皇之地占用了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宝贵名额,直至北京市纪委监委调查期间,学校才得知有此人存在。
(三)生活奢靡腐化,单次美容消费近70万元
沈志莉自2010年起逐渐沉迷于美容消费,至案发前已累计消费450余万元,单次美容消费高达69万元;由于其过度追求外在形象,购买服装单次消费高达20多万元。在一些她认为重要的场合,有时候一天就能换几套衣服。
(四)参加迷信活动 ,长期开出高价“求神问路”
除了沉迷物质享受,沈志莉还大搞迷信活动。2012年,她经人介绍,结识了一个绰号叫“小龙仙”的人,此后,不管是自己职务晋升还是子女出国留学,都要出高价向这位“小龙仙”求神问路。“每年沈志莉她都会找‘小龙仙’给她念咒画符,特别是她得知组织对她开展调查这个过程中,她选择的不是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而是找这个‘小龙仙’作法祛灾。”
(五)对抗组织审查 ,召集师生转移大量财物
为了掩盖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沈志莉除了找“小龙仙”寻求帮助,还召集个别老师、毕业生将自己收受的大量财物分批进行转移。为掩饰自己在多家美容会所进行的消费,沈志莉还指示会所工作人员撕毁自己的客户档案,甚至被留置前,还多次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沈志莉在纸醉金迷中迷失了自我,忘记了初心使命,忘记了师道尊严,污染了学校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形象。十年的“美”梦,终被纪法警钟敲醒,等待她的是十年牢狱生活。
二、毫无规矩意识,处长靠校吃校
陈清源,曾任四川省绵阳师范学院保卫处处长、基建处处长。2021年5月,陈清源作为省管高校查处的职务违纪违法反面典型,出现在四川省纪委监委拍摄的电视专题片《勇毅笃行》第一集《深化改革》中。
四川是我国教育大省、高校大省,该省于2018年率先开展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由省纪委监委向28所省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省管高校的监督由“内部监督”改为“外部监督”。
改革后不久,驻绵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就收到几封有关陈清源的信访件。组里对陈清源进行谈话函询,其予以否认。对他的政治画像显示,陈清源规矩意识不强,江湖义气重,社会朋友多,好吃喝、爱打牌。纪检监察组研判认为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真实性较大,遂在基建处开展“蹲点调研”,通过摸排学校近几年维修工程,发现了承建单位无相关资质、规避招投标、基建处负责人随意指定项目、资料管理混乱、文书档案不全等问题,且不具备资质公司人员疑似陈清源的亲戚。根据初核结果,陈清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需要对其进行留置。纪检监察组并无留置权限,经省纪委监委批准,由驻校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绵阳市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该校基建处主要负责基础建设、维修工程、校园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是一些建筑商公关的重点。陈清源2017年5月任基建处处长,2018年元旦起,形形色色的不法商人接踵而至,纷纷以感谢帮助、拜节拜年等名义送上礼品礼金,少至2000元多至数万元,陈清源来者不拒大小通吃。他还默许纵容其妻子、前妻妹夫等人承接工程。陈清源不讲规矩,习惯“一言堂”,很多事都是自己先定了甚至工程完工后,再回头补程序补文书。
经查,陈清源利用其担任保卫处处长、基建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吴某、申某等14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施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给予帮助,先后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涉及款项14万余元。最终,陈清源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三、院长“一念之差”,换来一纸处分
“经四川文理学院纪委委员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董某记过处分。学院‘小金库’结余的20240元上缴学校财务,董某个人违法所得的10000元上缴学校财务。”省纪委监委驻四川文理学院纪检监察组作出的这份决定,在学校引起了广泛关注。
“人都退休一年多了,本该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问题却被挖出来了,还受到了处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于四川文理学院某二级学院原院长董某被立案调查一事,很多人十分震惊和惋惜。
据了解,董某主编的《高校体育健康教程》在2008年至2012年被达州某职业学院选定为公共体育课教材,教材供应商杨某某为感谢该学院某副院长在教材采购中给予的关照,分四次托董某转交现金共计35000元,但董某以自己是教材主编为由,将其中10000元据为己有。
前波未平,后波又起。2011年至2015年期间,董某任职的二级学院通过开办裁判员证培训班、对外出租足球场等方式觅得了“生财门道”。然而,“生”出来的钱财并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而是“蓄”进了专门设立的“小金库”里,其中钱财由时任院长董某决定如何开支。2015年后,学院虽不再向“小金库”内注入资金,但“小金库”在董某指示下继续保留。后董某听闻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要核查账目,竟安排他人予以销毁。
2019年10月,董某涉嫌违法问题被省纪委监委驻四川文理学院纪检监察组立案调查。面对调查结果,董某终于深刻反省、检讨:“设立‘小金库’,是我错误地认为工作中与其他单位交流合作,吃吃喝喝必不可少。学校下文明确禁止设立‘小金库’后,我总存在侥幸心理,想等到政策放松了继续使用‘小金库’,所以一直没有上缴。后来听说纪委要查,我才因为害怕让人烧了账本……做错了事情,心里惴惴不安,也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总存在侥幸心理、冒险心理,一念之差铸成严重错误。”
“虽然这个案件涉及的违法金额并不高,也未产生重大影响,但非常典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念之差’究竟差在哪里?差在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差在侥幸冒险心理上,更差在觉悟不高和意志薄弱上。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在干部思想和警示教育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还有很多功课要做。”省纪委监委驻四川文理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超说。
四、报建员动“奶酪”,招投标现腐败
“严某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值得大家深思,别看他只是一名报建员。”2020年4月21日,四川师范大学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暨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省纪委监委驻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鹏谈到要强化对高风险岗位的监督时说,对“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的监督要打好配合战,既要过问“一把手”,还要重视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
负责四川师范大学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照、招投标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从1994年至案发,严某在四川师范大学规划建设处担任报建员长达20多年。
2015年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过招投标程序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中标,但四川师范大学迟迟未发放中标通知书。项目实际负责人邓某担心出现变故,于是通过中间人找到严某,请托严某帮忙尽快发放中标通知书、尽快支付工程预付款等,并承诺事后会给严某“感谢费”。
闻听此言,严某行动很是迅速。在帮邓某解决前述问题后,严某坐等邓某履行承诺。邓某果然“守信”,几天后便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路边交付给严某50万元现金表示感谢。
招标采购领域是高校易发多发腐败领域之一。为切实加强对招标采购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2018年,四川师范大学出台《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人代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监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办法,明确规定采购人代表应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内部风险防范工作,四川师范大学启动严某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对招标采购进行重大机制改革。学校于2018年将原分布于校内十多个部门的招标采购工作,统一集中到学校招标采购中心一个部门集中实施,实现管采分离,并将多点分散风险变集中单点风险,便于对招标采购工作廉政风险集中管理,降低了监管难度及监管成本,降低了舞弊或腐败可能多点爆发的概率。
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中心处长赵德平感叹:“相比以前,招标采购领域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显著提升了,已经形成无预算不采购的普遍共识,商家来办公室串门的现象、中途增加采购量的情形大大减少。”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高质量监督,要擦亮监督‘探头’,从案件中去发现管理漏洞,推动相关单位不断完善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李向成说,下一步,学校将加大治本力度,狠抓监督夯实治本基础,实现制度优势最大程度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派驻“探头”洞悉国有资产管理漏洞
“经学校纪委全委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决定给予黄某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5月13日,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省纪委监委驻川北医学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现场宣布对黄某的处分决定。
黄某系川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负责高坪校区教室使用的一名主任科员,在一次校外人员借用教室时,黄某仅根据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科长罗某某的示意,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安排750名小学生进入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参加考试。
很快,东窗事发。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展开初核。初期,为掩盖将教室借给校外盈利性培训机构组织考试的违纪违规事实,罗某某串通黄某等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黄某按照事先约定的说法,称教室借用系教务处经常借用教室的老师提出,试图将责任推到其他部门和人员身上。
核查组转而从外围进行突破。在客观证据已锁定、基本事实已清晰的情况下,核查组再次对黄某进行谈话。
面对核查组,黄某说自己“每天都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第二次谈话中,黄某坦承:“我始终是教室借用的具体经办人……我应该站出来承担责任,配合纪委的工作。”
如实陈述事实,主动配合核查组开展工作,黄某态度积极。在后期立案审查和审理谈话中,黄某对自己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刻反思:“临近退休放松了自我要求和自我学习,在日常工作中敷衍和应付思想使自己淡化了工作责任,我愧对组织的培养和同志的信任。”
黄某所在党组织的党总支书记彭世良对此也进行了深刻检讨,黄某临近退休,本应圆圆满满,却因放松了纪律要求、淡化了责任意识而受到党纪处分,令人痛心、令人警醒。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更好地运用交心谈心,立好制度,查好漏洞,防微杜渐,避免类似问题重演。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学校教室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省纪委监委驻川北医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燕萍表示:“要以黄某案这个点,延伸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这个面,向学校发出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教室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高校改革发展,彰显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高校的招生考试、科研经费等主业领域,以及为主业提供支撑的基建后勤、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等服务保障领域,还有非学历教育、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非主业领域,权力大、资源多、经费集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被“围猎”的风险高,必须全面从严、一严到底。通过查处一批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制定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有针对性地完善考试招生、科研管理、基建工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强化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管。
(审核人:李艳红 刘光辉 程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