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在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坚决防治“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牢固树立“节点就是考点、节日就是关口”的政治意识。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将廉洁过节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党委(党总支)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严以律己、以上率下,引导党员干部与教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严的作风守护校园清朗政治生态,让节日清风常驻、正气长存。
二、强化纪律要求,纠治“四风”问题
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与教职工要始终绷紧纪律之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 严禁违规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或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2. 严禁违规收送高档烟酒茶及名贵土特产等节礼;
3. 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下属、业务关系单位等的吃请和礼品礼金,包括会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4. 严禁“快递隔空送礼”、“精致”走账、“吃公函”等隐形变异行为;
5.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过节费,虚开发票套取资金;
6. 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或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等公款旅游;
7. 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8.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 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0. 严禁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节点监督,保持高压态势
校纪委将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配合上级纪委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聚焦节日易发多发的作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实名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与教职工要大力弘扬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保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举报电话:0731-58688908。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